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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财政部 · 新闻发布·· 4 天前精选AI 评分64

美国财政部以“经济弃绝行动”制裁伊朗汽车、铁路、制造及钢铁网络

Operation Economic Outcast Targets Iran’s Remaining Industrial Lifelines

AI 导读

美国财政部宣布在“经济弃绝行动”中指定涉及伊朗汽车、铁路、制造、金属及金融网络的企业与个人,并针对伊朗汽车和铁路行业发布两项额外的部门制裁认定。财政部称,被指定人员在美国境内或由美国人士持有、控制的财产及财产权益将被冻结;美国人士与相关人员的交易通常受禁止,部分交易还可能使外国金融机构面临次级制裁风险。

推荐理由

此次行动新增针对伊朗汽车和铁路行业的制裁认定,并指定相关企业与个人,影响相关跨境交易及美国制裁合规风险。

正文 · AI 翻译

行动针对伊朗汽车、铁路、制造业和钢铁网络

华盛顿——今天,作为“经济放逐行动”的一部分,美国财政部将矛头指向伊朗濒临崩溃的工业基础设施中最后一些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其铁路和汽车产业集团。与石油行业一样,伊朗汽车和铁路行业已被政权和伊斯兰革命卫队(IRGC)操控;其腐败和谋私行为已将伊朗经济推至崩溃边缘。

“得益于‘经济放逐行动’,伊朗政权资助其战争机器并向世界施加恐怖的能力已大幅削弱,”财政部长 Scott Bessent表示。“今天的行动直接针对伊朗的帮凶,并为美国及其伙伴彻底切断该政权的收入来源奠定基础。”

随着美国军方的海上封锁逐步奏效,伊朗石油收入降至零,该政权越来越依赖这些残存行业来维持经济尚能运转的假象。由于铁路和汽车行业是该政权剩余的最大收入来源和物流能力来源之一,今天的行动直接打击了伊朗赖以维持经济并逃避制裁的关键命脉。

尤其是汽车行业,它与 IRGC 的庇护网络深度交织,助长腐败、贸易型洗钱,甚至剥削囚犯劳工,因此瓦解这些渠道对于切断 IRGC 的资金来源至关重要。今天的制裁不仅涉及伊朗企业,也涉及滋养这些企业的外国供应商和协助者,从而切断该政权赖以维持工业基础并规避美国施压的国际采购网络。

作为今天行动的一部分,OFAC 根据第 13902 号行政令,就伊朗汽车和铁路行业发布另外两项行业制裁认定。这些认定授权 OFAC 对在上述行业运营的任何实体或个人实施制裁。因此,今天实施的制裁依据为第 13902 号行政令和第 13871 号行政令;后者针对伊朗的关键工业行业,即铁、钢、铝或铜行业。

“经济放逐行动”正在孤立伊朗政权

由 Bessent 部长宣布于 2026 年 8 月 24 日(被称为“经济 D 日”),“经济放逐行动”正在切断维系伊朗政权的剩余经济生命线。财政部已摸清伊朗用于走私石油、逃避制裁和资助恐怖活动的网络、协助者及金融渠道。财政部正与美国政府、欧盟、英国、海湾地区伙伴及其他方面合作,针对该政权任何非法收入来源,以及其转移资金的制裁规避计划。随着伊朗航空公司失去在海外机场的使用权,以及外国国家着手切断伊朗的金融渠道,美国正在看到成效。

“经济弃绝行动”大幅提高了那些继续选择与伊朗开展业务者所面临的制裁风险。财政部警告称,任何代表伊朗便利洗钱或规避制裁的实体,都有被排除在美国金融体系之外的风险。该行动还扩大了继续与伊朗政权开展业务者面临的次级制裁风险,并将加快美国执法步伐。有关“经济弃绝行动”的更多信息请见此处。

伊朗汽车行业

伊朗汽车行业是伊朗除石油和天然气之外最大的经济领域,仍是伊朗工业基础的核心组成部分,也是该政权的重要收入来源。尽管该行业腐败和管理不善问题严重——伊朗汽车行业每年亏损超过10亿美元——但它仍是伊朗国防工业基础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伊斯兰革命卫队从表面上属于商业经营的业务中抽取资金的一棵摇钱树。伊朗汽车制造商声称拥有具有韧性的本土汽车制造基础,但实际上,低质量汽车往往从第三国进口,再冠以伊朗本土品牌名称。

两家公司占据伊朗国内汽车市场的90%以上:Iran Khodro Company (IKCO),其与伊斯兰革命卫队关系密切;以及SAIPA Iranian Automobile Manufacturing Company (SAIPA)。IKCO是伊朗最大的汽车制造商,也是中东最大的汽车制造商之一。SAIPA是伊朗第二大汽车制造商,与IKCO合计年产近1,500,000辆汽车。Iran Khodro Diesel 是IKCO的子公司,也是伊朗最大的公共汽车、卡车和柴油发动机制造商。Pars Khodro Company 和Zamyad Company 是SAIPA的子公司,分别负责制造乘用车和商用车。

Niroo Motor Shiraz Industrial and Manufacturing Company(Niroo Motor Shiraz)是伊朗最大的摩托车制造商,也是Niroo Motor Group的一部分。该公司在生产中使用囚犯劳工,并与伊斯兰革命卫队和巴斯基民兵密切合作,包括供应6,000多辆摩托车,供便衣情报人员巡逻使用。Niroo Motor Damavand Company是Niroo Motor Group的子公司。

Iran Khodro Company、SAIPA Iranian Automobile Manufacturing Company、Iran Khodro Diesel Company、Pars Khodro Company、Zamyad Company、Niroo Motor Shiraz Industrial and Manufacturing Company和Niroo Motor Damavand Company依据第13902号行政命令被列入制裁名单,原因是它们在伊朗经济的汽车行业开展业务。

汽车行业外国供应商

中东和东亚的公司继续向伊朗出口关键汽车零部件,以维持伊朗汽车行业运转并规避美国制裁。总部位于印度尼西亚的PT Golden Motorcycle International (PT Golden)曾多次向Niroo Motor Damavand Company运送汽车零部件。

总部位于阿联酋的 Integrated Auto Parts LLC 曾促成多批汽车零部件经阿联酋运往伊朗的货运,进口从土耳其和印度的外国公司转运的零部件。

总部位于土耳其的 Troy Trading Arac Parcalari Sanayi Ve Ticaret Limited Sirketi 曾向 Bahman Diesel Co.运送卡车零部件。Bahman Diesel Co. 是受制裁的伊朗汽车制造商 Bahman Group 的子公司,生产重型卡车和其他工作车辆,供伊朗武装部队使用,包括伊斯兰革命卫队及其无人机(UAV)和导弹部门。  

总部位于香港的 Hessenberg Co., Limited(又称 Jedburgh Co., Limited)和 Tanex Global Trading Hong Kong Limited 曾向伊朗最大的汽车制造商供货,包括 IKCO 和 SAIPA,提供汽车零部件。 

PT Golden Motorcycle International、Integrated Auto Parts LLC、Troy Trading Arac Parcalari Sanayi Ve Ticaret Limited Sirketi、Hessenberg Co., Limited 和 Tanex Global Trading Hong Kong Limited 因在伊朗经济的汽车行业开展业务,依据 E.O. 13902 被列入制裁名单。  

伊朗铁路行业

面对美国军方的海上封锁,伊朗走投无路之下转而依靠铁路行业支撑经济,包括运输石油和维持区域贸易。  伊朗主要铁路公司包括国有铁路公司 Islamic Republic of Iran Railway Company (RAI),提供客运和货运服务;以及 Raja Passenger Trains Company,该公司接管了 RAI 的部分客运业务,是服务国内及有限海外目的地的主要客运铁路公司。Sherkat-E Rah Ahan-E Khamle-O-Naghle(又称 Railway Transportation Company)是一家重要的私营货运公司,维持着一些重要的铁路运输活动。

Islamic Republic of Iran Railway Company、Raja Passenger Trains Company 和 Sherkat-E Rah Ahan-E Khamle-O-Naghle 因在伊朗经济的铁路行业开展业务,依据 E.O. 13902 被列入制裁名单。 

制造业、采矿业和金属行业

按出口价值计算,伊朗金属行业仅次于石油行业,是该政权的重要收入来源。  伊朗利用海外公司为本国工业基础采购材料,并向外国买家出售受制裁商品。  

总部位于伊朗的 Heavy Equipment Production Company (HEPCO) 是中东最大的采矿和道路施工机械制造商之一,每年生产数千台推土机、挖掘机和其他机械。  伊斯兰革命卫队圣城旅 (IRGC-QF) 曾利用 HEPCO 的产品建设和改善军事训练场地;伊斯兰革命卫队则利用这些产品建造地下设施。 

HEPCO Shanghai Co., Ltd (HEPCO Shanghai) 是 HEPCO 在中国的子公司,通过该公司为其母公司位于伊朗的制造基地采购原材料和其他零部件。 

Heavy Equipment Production Company 因在伊朗经济的制造业领域开展活动,根据 E.O. 13902 被列为制裁对象;HEPCO Shanghai Co., Ltd 则因由 HEPCO 直接或间接拥有或控制,或代表 HEPCO 行事或声称代表其行事,根据 E.O. 13902 被列为制裁对象。  

总部位于阿联酋的 Silver Line Metal Trading LLC 向伊朗钢铁生产商销售不锈钢产品。  Silver Line Metal Trading LLC 因在伊朗的铁、钢、铝或铜行业开展活动,或拥有、控制或经营属于伊朗铁、钢、铝或铜行业的实体,根据 E.O. 13871 被列为制裁对象。 

总部位于德国的 Tech-Trade International Impex GmbH 已向 Esfahan’s Mobarakeh Steel Company (MSC) 出售多批用于钢铁生产的前体材料。  MSC 是伊朗最大的公司之一,也是中东最大的钢铁生产商。  

总部位于伊朗的 Khouzestan Steel Company是伊朗最大的钢铁生产商之一,曾与伊朗外汇兑换机构合作,向总部位于阿联酋的 Traco International FZE 汇款,作为其国际贸易活动的一部分。 

Tech-Trade International Impex GmbH 因对 MSC 提供重大协助、赞助或金融、物质或技术支持,或提供商品或服务支持,根据 E.O. 13871 被列为制裁对象。  Traco International FZE 因在伊朗的铁、钢、铝或铜行业开展活动,或拥有、控制或经营属于伊朗铁、钢、铝或铜行业的实体,根据 E.O. 13871 被列为制裁对象。 

钢铁和石油出口网络

总部位于香港的伊朗和多米尼加商人 Ramin Keshvardoust (Keshvardoust)利用其控制的公司和银行账户,促成价值数千万美元的伊朗钢铁和石油运输。  Keshvardoust 的空壳公司还被用于伊朗影子银行体系,以洗白价值数百万美元的交易。  自 2025 年初以来,伊朗影子银行体系的行动人员代表 Bank Shahr 旗下负责监督银行客户资金流动的公司 Farab Soroush Afagh Qeshm Company,向 Keshvardoust 旗下空壳公司发送了数十笔交易,总额达数千万欧元和美元;这些空壳公司包括总部位于香港的 KGT Trading Limited、 Dominion Trading Group Limited、 Bonasol Group Co., Limited、 Meizi Co., Limited和 East Concord Development Limited。  

Keshvardoust 经营两家总部位于中国的钢铁公司: Shanghai Ruimi Import and Export Trade Co., Ltd.(Shanghai Ruimi)和 M and R Steel Co., Ltd. (M and R);以及一家总部位于伊朗的钢铁公司 Fidar Foolad Radman。  总部位于香港的伊朗和多米尼加女商人 Mehnoosh Poursaraf Hamedani (Hamedani)也是 Shanghai Ruimi 和 M and R 的股东。  

Ramin Keshvardoust因在伊朗铁、钢、铝或铜行业经营,或拥有、控制或经营属于伊朗铁、钢、铝或铜行业的实体,依据第13871号行政令被列入指定名单。Shanghai Ruimi Import and Export Trade Co., Ltd.、M and R Steel Co., Ltd.和Fidar Foolad Radman因由Ramin Keshvardoust直接或间接拥有或控制,或代表其行事或声称代表其行事,依据第13871号行政令被列入指定名单。Mehnoosh Poursaraf Hamedani因由Shanghai Ruimi Import and Export Trade Co., Ltd.直接或间接拥有或控制,或代表其行事或声称代表其行事,依据第13871号行政令被列入指定名单。

KGT Trading Limited、Dominion Trading Group Limited、Bonasol Group Co., Limited、Meizi Co., Limited和East Concord Development Limited因在伊朗经济的金融领域经营,依据第13902号行政令被列入指定名单。

制裁影响

因此次行动,上述被列入指定名单或被封锁人员在美国境内,或由美国人士占有或控制的所有财产及财产权益均被冻结,并必须向OFAC报告。此外,任何由一个或多个被封锁人员单独或合计直接或间接拥有50%或以上的实体也将被冻结。除非获得OFAC签发的一般或特定许可证授权,或适用豁免,OFAC法规通常禁止美国人士或在美国境内(或经由美国)的所有涉及被封锁人员任何财产或财产权益的交易。

违反美国制裁可能导致对美国及外国人士处以民事或刑事处罚。OFAC可基于严格责任原则对制裁违规行为处以民事罚款。OFAC经济制裁执法指南提供了有关OFAC执行美国经济制裁的更多信息。禁令包括由任何被列入指定名单或被封锁人员、向其或为其利益提供任何捐助或资金、货物或服务,或从任何此类人员处接收任何捐助或资金、货物或服务。非美国人士也不得导致或共谋导致美国人士有意或无意违反美国制裁,也不得从事规避美国制裁的行为。位于美国境内或境外、向FinCEN的举报人奖励计划提供有关制裁违规信息的个人,如果所提供的信息促成成功执法行动并带来超过$1,000,000的罚款,可能有资格获得奖励。此外,金融机构及其他人士若与被列入指定名单或以其他方式被封锁的人员进行某些交易或活动,可能面临制裁风险。

此外,与今日被指定人员进行某些交易可能会使参与交易的外国金融机构面临次级制裁。对于明知代表依据相关授权被指定的人员进行或促成任何重大交易的外国金融机构,OFAC 可以禁止其在美国开设或维持代理账户或应付账户,或对其施加严格条件。

OFAC 制裁的效力和公信力,不仅源于 OFAC 有权指定人员并将其列入特别指定国民和被封锁人员名单(SDN 名单),也源于其依法将人员移出 SDN 名单的意愿。制裁的最终目标不是惩罚,而是促使行为发生积极改变。有关申请从 OFAC 名单(包括 SDN 名单)中移除的流程,或提交申请,请参阅 OFAC 关于申请移出 OFAC 名单的指南。

点击此处了解有关今日被指定人员的更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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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美国财政部 · 新闻发布 · home.treasury.gov